煤矿供电系统的用户分类
使用电能的单位,称为电力用户(简称用户)。电力用户的类型主要有工业用电、农业用电、商业用电和生活用电等。根据用户用电容量的大小,可以接在电网的各个电压等级中。连接在电力系统各级电网上的一切用电设备所需的功率统称为用电负荷(或负载),它包括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电力系统任一时刻发出的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总是和负荷相平衡。若系统中电源发出的有功功率小于负荷需要的有功功率,则将使电网频率降低;若无功功率小于负荷需要的无功功率,则将使电网电压降低。
根据用户的重要程度和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用电负荷可分为三类:
(1)I类负荷。供电中断将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产品报废、生产秩序长期不能恢复或使城市生活发生严重混乱的负荷。如炼钢厂、重要矿井、城市重要照明等。对此类负荷,必须有两个以上的独立电源供电。
(2)Ⅱ类负荷。中断供电将造成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产生次品的负荷。如化工厂、纺织厂等。对此类负荷,可以用两个电源供电。
(3)Ⅲ类负荷。I类、Ⅱ类负荷以外的负荷,统称为Ⅲ类负荷。如机修车间、小市镇公共用电等,常用一个电源供电。